家族的分家情景而言,先辈的财产,除了惯例提留祭祀产业、赡养产业、长孙产业等特别的项目外,其余所有的物产、现金、器杂等等都必须分析清楚。以上张、何二个家族的在泉州和台湾的产业,显然就是这样进行分析的。
上述泉州府晋江县张、何两个家族及其在台湾外植家族间的经济往来和分家模式,也许是清代以来海峡两岸家族间相互经济关系中较为典型的例子,这两个家族在原乡泉州都有一定的社会与经济基础,族人向台湾的移民垦殖事业也比较成功,因此他们也就有可能按照传统的家族财产管理和分析习惯来处理内部的事务。然而,明清以来福建民间向台湾移民的动因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台湾的移民垦殖事业既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所以,福建原乡家族与台湾新发展的家族的经济关系,同样是多种多样的,其密切的程度也不尽如上述的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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