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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皇会港澳总局与勤王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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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47:0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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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总会同人自能设法保护妥当。一、本总会聘有常年状师二位,皆系港中有名望者,如奸党有意与我为难,本总会状师必据理以争,务使奸党不得逞其志。”(注:《与总局诸兄书》(1900年4月13日),《梁启超年谱长编》,第223页。)稍后梁启超又建议在香港开办铁器公司和蚕桑公司,主要考虑是:一、“保皇会不能尽网罗中立之人”,设公司可以集股,聚款经商,开辟财源。二、以公司为掩护,“而借以助我正事”。所谓正事,一是“为香港聚集同志之地”,二是“兼贩我辈急需之物”。(注:《致湘曼孺孝诸兄弟书》(1900年5月19日)、《致南海夫子大人书》(1900年4月23日),《梁启超年谱长编》,第227、229页。)关于前者,既要招呼来往的海外各地保皇会员,更要招待内地来港澳的勤王军将,即各地的会党、绿林游勇、盗匪头目。关于后者,主要是将保皇会在外洋如置的*向内地运送,甚至经营*买卖。3月20日,梁启超致函康有为提出:“港、澳间人有一事最要者,即谋运货入口之事是也……若未布置,宜速谋之,或贿洋关,或走旱路,及入以后,安顿之地,皆须熟筹。港、澳之人,当专此责任,特恐未有人克称其职耳。”(注:《梁启超年谱长编》,第204-205页。)在提议开铁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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