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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皇会港澳总局与勤王运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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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47:0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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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与同薇书》谓:“二月廿八棠既不来,薇应有书告我,三月四日可收我一电还,棠可同来,省尽无限事矣。而乃使棠来问,不用信问,安有此理耶?”1901年4月5日《与同薇书》谓:“李棠归,行李全失,又闻李棠有不欲还之意(闻其告寿文等皆言不还),不可不以恩抚之,可在拨支江叔项下拨廿元与棠(江叔家用已在此支矣),以沾补之,并时常催令还庇。祖母信来谓我疑棠,我何有疑之,用之十年,亲同患难,安有疑之之理。汝母可叫棠来,力解之,并嘱其早来便是。”(《康有为与保皇会》,第136、165-166、171、191页)而二人应为康家近人。),毕竟无力发挥指挥中枢的作用。港澳总局的设立,实际上成为保皇会的执行机构,康有为是通过港澳总局来领导指挥整个保皇会,尤其是该会所从事的勤王大业。但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又以横滨《清议报》为总公司所,与澳门《知新报》同样具有收集各地捐款的职能,令两地组织机构之间容易产生矛盾。
1899年,梁启超即因汇款等事,与港澳总局诸人有些过节。他后来检讨道:“去年汇款等事,弟实疏慢,以误大事,决不能辞其咎,弟今深自怨艾,诸兄谅不追前咎……弟去年悖谬已极,至今思之,犹汗流浃背。长者责其病源在不敬,诚然,诚然。久不闻良师友之箴规,外学稍进,我慢随起,日放日佚,而不自觉,真乃可惧”,表示要“痛自改悔”。(注:《致知新同人书》( << 上一页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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