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中高燮曾遂抗疏特荐,清光绪帝召见有为。光绪虽“欲召见面询。为恭邸阻,以成例四品以下不得召见,命大臣询问代奏可也。上从之,令总署王大臣详细询问变法大计,……此(光绪二十四年)正月初间事也。至四月恭邸薨,上始得与翁常熟,一德一心,商办变法事宜;又值太后许假事权,故敢下诏,定国是,召见康有为焉。”(苏继祖《戊戌朝变纪闻》)梁启超因论康有为于“百日维新”之初,以主事而得获光绪帝召见,“为咸丰以来四十余年未有之创举”云云(《戊戌政变记》)。
丘逢甲于光绪十五年会试中式,榜列“三甲第九十六名进士”,设非另有特旨,按例带领引见。新进士以主事用,发派何衙,归由吏部签分。各部司员例有定额,积秩递升;新进士以主事用者到部后,即或入司办事,亦犹属学习行走,在额外司员之班。倘非庶吉士散馆转部,例须俟三年学习期满,方有真除资格。又,请假告归,不失职衔,尚非“弃官”。是以丘氏通籍后至返台,此节履历,《丘传》叙述文字,似犹稍欠推敲,诚不如还依档件所引丘氏自呈为确:“光绪己丑科会试中式进士,引见后,以主事用,签分工部学习。到部后,乞假回台。”
三、关于“总办全台义勇事宜”。
林增平先生曾指出,以往丘逢甲研究中严重缺点之一,即“对丘逢甲‘统领全台义勇’的地位不予承认”:甲午战争期间“倡首筹组抗日保台义军的,是丘逢甲;全台义军的统领,也是丘逢甲。可是,在我们多数近代史著作或论述甲午~乙未台湾人民抗日的论著中,却不提及这个史实”(见《丘传》:原版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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