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其章先生亦曰:“有些论著,或者抹煞丘逢甲在反割台斗争中的积极贡献,或者否认丘逢甲在台湾抗日义军中的统领地位,也都是没有史实根据的。”(《丘传》:原版序二)可欣喜者,作为大陆学术界第一部研究丘氏生平之专著,《丘传》对此已有详细论述与肯定评价。
今按谭钟麟、许振yī@①奏片所引丘氏自呈,“嗣经奉奏派总办全台义勇事宜,并无经手未完事件”云云,于此又增添一大确据。而出自丘氏亲递正式呈文,既郑重禀投省宪,复由督抚会衔,缮片奏报朝廷,军机录副,入存宫档。其为证据之坚强程度,乃不仅远高于他人旁记,亦且较丘氏诗文别篇或述及者为胜。丘氏在甲午战争时期台湾省抗日斗争中,所受委任、所负责职,即是“总办全台义勇事宜”,可为正名定论。其与光绪二十年九月三十日(1894年10月28日)署理台抚唐景崧上奏所言,“在籍工部主事丘逢甲……,以之总办全台义勇事宜,可以备战事而固民心”云云,后先对照,并契若合符。
又,丘氏内渡后,尝有流言,所谓“卷饷十万”云云。然当时接济台省抗日饷械,发自江南、闽、粤,谭钟麟等皆知根知底。故奏片节录丘氏呈文,于申明“并无经手未完事件”一句,保留不删,一并代为转奏。其寓意在针对流言、辟斥谣诼之处,岂是赘笔?并可为丘逢甲之清白,补立一大佐证。
四、关于“奉旨归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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