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阿等的意见,批曰:“依议”(注:(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70,页28~30。)。
穆彰阿等坚持葡人修造房屋,必须向清政府申请领取牌照的意见,十分正确,这不仅是防止葡人任意扩展僦居区域之必需,而且也是坚持领土主权的一种表现。但耆英等不听从穆彰阿的意见,申辩说:澳门三巴门以内,“除海关税馆而外,栉比皆系夷屋庙宇,东西南三面滨海,并无寸土可以扩充”,“盖基地既已湫隘,该夷虽欲任意兴造,亦无立足处所,即可不致另有他虞。不妨宽其*,免其牌照,以示体恤”(注:《筹办夷务始末》,卷71,页1~2。)。道光皇帝又把耆英的奏折,批给军机大臣会同户部速议具奏。这时穆彰阿等不再坚持自己的意见,同意了耆英等人的原议。
道光二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1844年3月14 日)耆英接到道光皇帝一道颇具矛盾心情而且带有几分忧虑的上谕:“该督(按耆英此时已被任命为两广总督)等前奏,不得于三巴门外擅有建造,现据该督等面与要约当不致遽有反复。惟事涉外夷,必须筹及久远,设使异时该夷以三巴门内无可立足,又于三巴门外妄示干求,该督等如何防范遏绝。……总须确有把握,毋为将就目前之计,方不负委任也,余均照议办理”(注:《筹办夷务始末》,卷72,页30~31。)。以后葡人蛮横地向三巴门外扩张,说明耆英的估计是完全错误的,穆彰阿和道光皇帝的忧虑并不是多余的。
耆英接到道光皇帝的谕旨后,于道光二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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