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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与历史清代 人丁 概念的异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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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0:04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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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32]平均2斗税粮折算1丁,两县丁粮比率悬殊,竟相差10倍之多。即使同省同府之内,折丁比率也可能很不相同。以四川省重庆府为例,该府之巴县、长寿县、合州、垫江县、定远县、壁山县、铜梁县,每“丁”的折粮数分别为4石4升、3石8斗、1石1斗、2石2斗、1石5升、6石3升、3石4斗。[33]折算比率均不相同,高者与低者相差5倍。同一地区而时期不同,丁粮折算比率也可能变化。福建省宁化县在康熙五年(1666)至二十年(1681)的4次编审中,“或以粮八斗坐一丁,或以粮七斗坐一丁。”[34]由是可见,此类“人丁”数量的多寡,不仅取决于田赋税粮的数目,同时还决定于丁粮折算比率。
5.朋丁
所谓朋丁,即在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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