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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的积案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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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1:0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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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了之,民间逮累无穷。各省讼费名目繁多,百端需素,冤纵获理,家产已倾”。但是,对于这样严重的局面,士大夫们除了发出看似痛心疾首的空谈,上谕除了照样发出“若如所陈情形,实堪痛恨”(注:《中国近代法制史资料选编》,第1分册,第2页。)的感慨之外,似乎已经难以做出什么行之有效的具体决策了。
法自身的变迁是社会变迁的重要表现。综上所述,晚清社会的积案问题向我们生动地展示了处于“末世”时期的封建法制的极度黑暗和危机,此处,它同样深刻地表明,在腐朽的封建制度之下,法律的公平合理的效力是难以真正实现的。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金加肯
@②原字扌加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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