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此后,陆续有朝廷官员和地方大吏觉察到云南铜政存在的危机,试图提出解决的办法。乾隆四十二年(1777),云南巡抚裴宗锡“疏陈铜务利弊”,集中提出了铜价不敷工本的问题。他说,每百斤铜价虽经加至六两四钱,然“取各厂人工、粮食、油炭时值逐款估计,折中牵算,矿沙积旺之厂,每铜百斤,犹少价银一两五六钱,若矿薄沙稀,则耗折更无底止。盖缘官买之初,定价本较他处最轻,而厂民不以为累者,当年岁需之铜,不过八九十万,后增亦不过三四百万,比于今日,十才一二。交官既少,私售必多,私铜既可肥家,官价自可不计。今官额日增,私售厉禁,厂民仅恃官本,势自不敷。原价既轻,虽叠加增,亦难给足,于是民则领后补前,官则移新掩旧,日积月重,遂成巨累”。对此,裴宗锡认为,与其采取现行“一分通商”的通融调剂之法,“不若明增价值”。即增云南本省各局鼓铸卯数,并将原“一分自售之铜”收回,“以作加卯,代为带铸”,将铸息一并分给各厂,如此则“大厂可增价一两五钱,小厂可增价一两。云南五金所产,生生不穷,厂户果能有利无累,获铜自可有增无减,厂欠可以永清,私铜可以永绝,散钱息以收铜息,厚厂利以清厂弊,计无便于此也”[41]。乾隆四十五年(1780),吏部右侍郎和shēn@⑤赴云南查讯案件,回京面奏,亦曾言及铜价问题,谓“滇省铜斤,官价轻而私价重,小民趋利,往往有偷漏*,地方官虽设法严禁,无如滇地山多路僻,耳目难周,私铜仍多偷漏,所以京铜缺少”。和shēn@⑤认为:“向来定例,九成交官,一成通商。不若令将官运之铜全数交完后,听其将所剩铜斤,尽数交易,不必拘定一成。或商民知利之所在,竞相趋赴,丁多铜集,京运不致仍前缺乏”[42]。
上述朝廷官员和地方大吏对铜政的看法和提出的种种救弊主张,反映了他们对国计民生和社会现实的关注。特别是关于铜价问题的议论,触及到了封建制度下矿业发展受阻的重要原因,可以说是相当深刻的。尽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一些措施窒碍难行,致使云南铜政在乾隆末年以后,日形竭蹶,逐渐走向衰颓萎缩。但当时有识之士所作的思考,仍然给予后人以有益的启示。
五、人口
在封建社会里,人口数量的多少,可以说是衡量社会经济繁荣与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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