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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表明,清代苏州的义庄,53.5%是设置在城市的,24.1%设在市镇,城镇合计达77.6%,设在农村的只有22.4%。最为突出的是吴长元地区,在已明确地址的71个义庄中,有63个分布在城镇,高达89%,只有11%设在乡村。其次是常昭地区,城镇中的义庄占77%,乡村只占23%。昆新地区因为城镇发展相对落后,义庄设在乡村的比例偏高。
苏州义庄地址集中在城镇上的特点,反映了该地地主居住城镇化的特点。清中期,“上田半归于郡城之绅富”,而田主“聚居城郭者十之四五”,到后来,地主“皆在城中,无有居乡者”[(22)]。地权分裂成田底和田面权后,“田主只有田底而已,盖与佃农各有其半,故田主虽易而佃农不易,佃农或易而田主亦不与”[(23)]。田主不再关心佃户租田耕种什么,如何耕种,而只关心租粮能否足额征取。地权的频繁转换,大量乡居地主改变了原来的生活环境而迁向城镇,田主与佃户往往互不相识,为了租粮的征收方便,宗族将义庄设立于城镇成为较好的选择。可见,一田二主和永佃制的盛行为义庄设立于城镇提供了条件。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义庄庄址城镇化实际上是苏州租佃制度和地主生活城镇化的产物。以往我们大多知道对于地主居住城镇化的概括性描述,而义庄的座落又为我们提供了颇有说服力的实例。
三
清代,特别是近代苏州,为什么会义庄林立,义田广布?康熙时,苏州人汪琬说,由于宗法关系松弛,即使“父兄子弟,往往争铢金尺帛,而至于怨愤诟斗,相戕相杀者,殆不知其几也”[(24)]。乾隆时,嘉定人钱大昕则说:“自宗法不行,士大夫无以收其族,昭穆既远,视为路人,角弓之反频闻,葛lěi@⑤之茈安望。”[(25)]同时代人沈德潜甚至认为,正因为不设义庄,“遂使其始一人之身分而至涂人而不相顾,先王亲睦之教渐流于衰熄也”[(26)]。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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