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恫喝,多方沮挠”[4](p1676),但他权其轻重,力排众议,决计行之,一气裁撤了29处局卡,只留存20处(另还有5处仅征专厘),虽然未能尽裁,改革的力度也不可谓不大。如果换一个谨小慎微、根基薄弱、识见浅陋的督抚,湖北的统捐恐怕也不可能试办。即使是局卡减少,但仍有征收或查验的局卡,尤其是对只负查验之责的局卡来说,正如广东请缓办统捐的奏折中所言,验卡“员司丁役薪水有限,习于弊混,往日收办正厘已不胜留难之苦,今仅司查验,益无聊赖,刁难需索,势所必至,上官虽加察究,行旅总受困累”[9]。总之,减少厘卡不是根本之图。
就清政府来说,户部未作系统研究却要求各省在一个月之内改办统捐的时间未免过于仓促。半个世纪的积弊却幻想在一个月内革除,暴露出清政府在清理财政方面的无奈及其浮躁心态。而各省缓办统捐的申辩理由也不是无理取闹,如广东所言商情变幻,货物并非总是按照原定线路运行和市场销售,从操作上来说,统捐数额却很难因之而变,由近改远者,少收之数查验之厘卡尚可补收;由远改近者多捐之数无法退还,如此等等。清政府显然对这些“疑难”缺乏应有的思想准备,对各省的缓改请求也无可如何,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手段,故既不勉强,更不申斥,顺其自然。这说明朝廷自身对裁厘统捐也无足够信心。全国没有切实可行的统一计划与行动,如果本省货物仅流通于本省,窒碍还不算太甚,但市场是开放的,尤其是各省互通土特产品,更使市场趋于整体的系统之中,这样在改办统捐之省完纳统捐后,到达征厘之省又须再完厘金,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其实清政府自己也知道,“若此省统捐而他省仍复抽收则诸多窒碍,统捐仍不能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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