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政权在江西的田赋政策经历了从 “均贫富”、“计亩征粮”到“照旧交粮纳税”的变化过程。这些政策措施减轻了农民负担,与清朝统治者的赋税政策有原则区别[94]。
八 小结
纵观近十年的晚清财政史研究,专著不乏力作,资料整理尤见功力,论文写作数量与质量亦有所提升,成绩可谓喜人。无论是对财政状况与财政结构的整体考察,还是对公债、印花税等细节问题的钻研考证,都体现了严肃认真的学术作风与探索进取的学术品格。晚清财政史研究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研究最深,建国后又以80年代成果较著。与晚清经济史的其他领域如金融、商业、农村经济等相比,财政史研究尚属“年轻”。因此,十年来虽有为数不少的论著出现,却也存在某些需要改进或继续深入之处。
其一,对一些具体问题缺乏准确科学的论证,数字统计上有含糊之嫌。财政史研究的难点在于量化分析,而这对于研究质量又极为重要。晚清官方与私家记载的财政史料大多不确,这是今人研究面临的困难,也是过去研究成果中数字粗略模糊的根源所在。例如内债问题,除了“息借商款”因有官方详载而无歧异外,其他诸项内债的实际发行额或募借额尚少定论。就“昭信股票”而言,黄天华认为其实际募借额“不足500万两”,崔鹏飞认为“约一千万两左右”,朱英认为“不足2000万两”,胡宪立、郭熙生则称“约二千万两”。笔者以为,只有不断深入、全面地挖掘史料,认真细致地对其爬梳整理,才能得出更为准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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