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研究对象的不平衡性严重。在过去十年晚清财政史研究中,研究对象的选择出现了畸重畸轻现象:对公债、厘金、海关税收、通货膨胀、财政体制等着墨较多,而对官房地租、渔课、矿课等杂赋以及统治阶级和特殊群体的财政政策、观念与思想等则用笔不够;对咸丰朝和光绪朝财政问题研究较多,而对道光、同治两朝注意较少。这种不平衡性势必导致晚清财政史研究的跛足,也很难对其全貌予以完整准确的定位。拓宽思路,扩展眼界,对那些被忽视或“没意思”的问题进行探索,惟如此才能使晚清财政史研究得到整体系统的发展。
其三,平铺直叙偏多,深入论证与考察较少。财政史研究是个复杂的工程,它不仅要求研究者对财政制度、财政收支、财政管理等基本范畴的发生、发展与演变情况详加描述,还要求他们深入思考,透过表面现象去把握隐于其后的成因与规律。近十年的论著中,属于直接介绍者为多,而理性地予以思考者较少,这也是多数学术领域的通常情状。毋庸置疑,不断加强理论修养,运用高屋建瓴之功对史实进行洞察,史论结合,这才是今后研究的努力方向。
(文章来源:《史学月刊》2002年09期)
[1]周育民.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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