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余万两,至道光前期,年均库存仍有2716.3万两[54]。
晚清时期,外国对华经济侵略逐渐加深,清政府的经济职能较前有了迅速扩展,对内要创办洋务事业,施行新政改革,对外又须抵抗侵略,被迫支付赔款与外债,财政支出结构发生了重大变更。据统计,晚清对外战争赔款总额达10亿两左右[55]。为支付巨额赔款,清廷到处罗掘,但终因力有未逮而走上举借外债的道路。庚子后的三年中,清廷偿还外债一项每年须支出2400余万两[56],占当年岁出的四分之一强。洋务事业方面,同治五年(1866)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清政府投资于军工企业的数额在5000万两以上[57]。在此情势下,国家财政支出急剧扩张,以致“一岁所入不足一岁之出”[58]。与此同时,皇室消费的奢靡也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内务府穷于支应而不断借拨户部款项,进而使户部指拨款项成为其收入来源之大宗,这又加重了户部的财政负担,对国家财政形成间接的损害。概言之,晚清社会经济的变迁、外来势力的冲击与皇室的奢靡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使户部与内务府在财政关系上陷入恶性循环的连锁反应,这对财政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显而易见的消极影响。
三
晚清时期,随着皇室奢靡的日益严重,内府请拨户部款项的事件愈发频繁,国家财政几乎无法正常运作。咸丰七年(1857)至同治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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