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万余两之多,而颜检等“佯为不知”,并没有将该知州陈渼及早参劾,“任其交代,前赴升任。”因而直隶亏短之多,“皆由上司沽名见好,迁延不办所至”[39]。嘉庆决定对有关官员进行严惩。关于颜检,嘉庆谴责其“全不以帑项为重,袒护劣员,续亏至二百数十万”,根据其责任“本应革职治罪”,既而又念其“乎日尚能办事,操行亦尚谨饬”,又来一个破格施恩,“赏给主事衔,在吉地工程处效力,仍带革职留任,八年无过方准开复”[40]。
关于另一个对直隶亏空案负有主要责任的藩司瞻柱,嘉庆认为其“在藩司任最久,钱粮是其专责”,可是对于全省亏空实数,并没有详晰核明,严切查追,又不截流彻局,“年复一年,继以清查明目,转启属员亏空之门。而款项亦繆轕不清,诸多牵混,实属庸劣无能,废弛已极”。在此前易州案发时,部议已将其革职,嘉庆认为“不足以蔽辜”。瞻柱最后被“革职发往伊犁效力赎罪”。
受到处分的还有久任清河道的傅修,嘉庆因其“易州系其所属,乃於陈渼亏空至十余万并不早行揭报”,著照部议革职,“令在吉地工程处效力赎罪”[41]。
在嘉庆四年以后,曾任直隶总督的陈大文,曾任藩司的同兴,任期俱在半年以上。他们“于通省仓库钱粮,并不随时查办,亦难辞咎”,也被交部严加议处。曾实任总督和署任总督,为期均不过数月的姜晟、熊枚,也被交部议处。 在对直隶亏空案负有责任的官员进行惩治的同时,嘉庆决定调任吴熊光为直隶总督,令其到任后,“督同裘行简实力整饬吏治,将各州县亏空数目,彻底查明,通盘筹画。应如何勒限追补,及如何分别著赔之处,妥立章程,核实办理。其延玩不行完缴之员,即严参治罪,并将亏空各州县之该管道府,一并查参。务须力返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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