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署理总督向嘉庆请示。嘉庆同意对顾宾臣等人从宽办理,仍归入清查。顾宾臣“其家属任籍,实无余资,著交部查明该员在任年月,由列任各上司名下分别赔补”。李光绪、宋远提至保定省城,严行监追。叶庭和著革职,交江西巡抚将其*,勒令家属依限完缴。宝德著户工二部查讯核办。嘉庆申明:“此五案经朕格外加恩,系九年以前之事,是以姑准所请。嗣后该署督惟当严饬各州县,不但不得再有清查名目,亦断不能再邀宽典。倘不肖官吏,仍敢稍蹈覆辙,致有亏缺,则皆系本年裘行简抵任以后之事,一经察出,即将该员严行治罪。倘该管上司有心徇隐,亦即严办示儆,朕惟执法从事,决不姑宥”[48]。
嘉庆十年查处的直隶亏空案,充分暴露了各直省亏空问题的严重性。它的严重不仅在于直隶亏空数额的巨大,而在于大部分属于嘉庆四年朝廷命令各地整顿亏空之后的续亏。这说明朝廷整顿亏空的政令毫无成效。故而使嘉庆“殊堪骇异”。嘉庆认为直隶督抚大员对直隶亏空“并未上紧查办”,只是“一味粉饰,一味徇庇属员”, “沽名见好,迁延不办”。嘉庆因此惩办了以总督颜检为首的历任直隶应对亏空负责的官员。颜检等官员被查处,固然是咎由自取。但嘉庆制定的“徐徐办理”,“次第清厘”,“缓缓归款”方针,在清理亏空积欠中的错误导向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清政府在直隶实行的严查亏欠,防止续亏的种种措施,并没有行之全国各直省。在此期间,对其他省的清理整顿仍实行宽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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