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山东各员,先解至山东*。
山东泰安、兖州、沂州、登州四府,于嘉庆二十年十二月,亏空936 400余两。经过近一年的严追,至嘉庆二十一年十一月,根据巡抚陈预关于这四府属原参亏缺各员全完、未完情况的汇报,分别处分了有关官员。对于已赔完亏空的原任知县朱奕勋、张京、吴璋、周崇礼、宋铭、陈醇、陈淦、周景岩、蒋因培、原任通判钱日炤、原任知州胡道垠,开复原官,留於山东省,各照原缺繁简酌量补用。已经完缴部分亏空,余额在5000两上下的杨希贤、袁洁、徐霖、陈锡龄、张畲、彭骥、曾冠英、善宝等8员,除善宝另归参劾亏缺之案审办外,其余7员仍按限勒追。已经完缴部分亏空,余额尚在10 000两以上的朱安国、喻春林、张孚远、徐秉谦、章煦、周履端等6人,除周履端另有参奏亏空之案应审办外,其余5员暂缓解部,留省监追,如不能依限完缴,在六府二州清查完成后,一并解交刑部监追。
嘉庆二十年十二月拟定的对山东泰、兖、沂、登四府所属亏欠各员的处罚,是较为严厉的,它对于该四州的清亏起到了促进作用。然而嘉庆并没有把这种严厉的处罚手段贯彻到底、并将其推行全国各直省的决心。即便是山东省的其他州县,也采取了截然不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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