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论清代的摊丁入地 |
 |
时间:2007-3-10 10:58:15 来源:不详
|
|
|
其二,更重要的是,在历史上,“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是作为比较彻底地解决丁银问题的摊丁入地改革的一个必要步骤而出现的,它本身虽然没有解决问题,但却为以后问题的解决铺平了道路,准备了前提和条件。在丁额不定,“丁增赋亦随之”的情况下,丁银数目要视人丁多少来决定,无法割断与人丁的关系,因此难以实行摊丁入地;即使实行了,也要定期重编,二者不可能有稳固的结合,此点上节已经说过。然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以后情况就不同了。这时,丁税已是一个固定的数额,与人丁的多少没有关系,因此对清政府来说,这笔收入征诸人丁与征诸地亩就都是一回事了,所要考虑的,只是采取哪一种办法才更符合自己的利益。雍正四年(1726年),河南巡抚田文镜在题请本省摊丁的奏疏中说:“丁、粮同属朝廷正供,派之于人与摊之于地均属可行,然与其派在人而多贫民之累,孰若摊在地而使赋役之平?况盛世人丁永不加赋,则丁银亦有一定之数,按地均输更易为力”[66]。雍正朝的大规模摊丁入地,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前提条件,才得以实行的。
四、改革的全面展开及其最后完成
摊丁入地的大规模开展是在雍正年间,但正式提上清政府的议事日程是在康熙五十五年(1616年)。当时新的编审届期,御史董之燧看到“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没有解决丁银问题,便上疏请求摊丁。据《江南通志》记载:“(康熙)五十五年,御史董之燧疏请统计丁银,按亩均派。户部议覆:‘各省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