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人均1 O亩或十多亩,生活仍困苦不堪。
由于土地等次和产量的不同,承种者身份不同(佃农或自耕农),以及人们对生活标准看法的不同(是家计饶裕的小康生活,还是勉强维持生计),所以人们在评议需要多少土地纔能生活的问题上出现了高低不同的差别。不过从维持生活必需来看,首先,要解决的是口粮问题,这实际上也有不同的标准。按照清人通常的说法,是日食1升,全年365天,便是3.65石,折米4 7 5斤,面或杂粮5 00斤左右,前头我们曾笼统以36 5市斤为准。但据20世纪30年代南京金陵大学师生在江苏的调查。在农村每人年消耗食米只288市斤。[79]又有人在广东调查,“中数每口岁率食谷400斤”[80]。四川民谚有每人每年“不饱不饿三石谷”的说法。[81]更低于江苏的标准。北方旱作区富裕农户年吃粮480斤;贫苦农民年仅吃粮1 5 0斤左右。[82]当然,不管是米288斤或谷400斤、300斤等等,都是一家男女老少拉平作计的。清代估摸不会超过这个水平。把米面和杂粮合在一起作稍宽估算,定全年消费350斤,再除去占收获物20%的种籽、饲料等耗费。这样从粮食生产的角度,可以算一下明清各个时期的农民平均生活水平,见表9。
表9是按全国平均数计算的,在我们所选四个时段中,清末不计,平均亩产是在提高的,可因粮农及家口的土地拥有量不断降低,及嘉庆中竟降到万历时的约半敷以下。从而造成农民人均粮食产量的减少。如明万历时,平均亩产除本身食用外,还可向社会提供4 58市斤商品粮,而后乾隆中降至44 1市斤,嘉庆中只有44 1市斤,嘉庆中只有1 2 1市斤了。将这1 2 1斤加到五口之家,不过600来斤,拿这区区粮食应付全家婚丧嫁娶、生老病死,以及其它额外费用,显然难以为继,更不要说清末了。这就需尽量压低口粮标准,还要像前面说的,以副补农,弥补差额。自明至清,中国农村副业被不断地突出强调,而每个农户只要可能,总要使尽力气,采取亦副亦农的做法,其道理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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