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至于一般细桅小帆、只在近边航运、捕鱼船只,则可能超过万艘。稍大的闽广艚船,除需配备舵工、亚班、大僚、头碇、司杉板船、总铺等人员外,另有“水手二十余名或十余名”[32],浙江海船水手“每船约二十人”[33],江苏沙船平均每船亦需船工二十至三十人[34]。又据英国人斯当东在天津附近海面见到的船只,则有四十至五十个船员[35]。山东出海商船,“使船”者大概10—20人[36]。若采取保守算法,按平均计,每船用柁工、水手十五人,万船便有十五万人。加上近海小赏渔船,至少应有二十五万人。
内河船只数量比海船更多。据著者在《清前期内河航船考略》[37]一文匡估,除漕船等各种官船不计,全国载重在200—300石以上,经常作中长途航行的民船,不下十来万艘,若每船配备船工五人,便是五十万人。另外还有五十五至六十万艘二百石以下小型船,以其中三分之一为商贸船,每船配备二至三人,也有船工约四十至六十万人。
把海船和内河传的船运人员相加,应超过一百万,而这还不包括内河渔民以及有关家口。
商人。商人的人数较难匡估,但以有关记载来看,亦为数不少。安徽歙县,“农之三,贾七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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