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贵州省道光初曾有人作过调查,在外来人户中,贸易、手艺客户20400家。照此,贸易户至少近万家。[57]
有的学者依据清末的一些地方志,对15个省的44个州县工商人口比例作了大致统计,“一般都是商多于工,有的地方数量还相当悬殊”[58]。参照来看,如果我们把手工工人的人数定在五十至六十万上下,那么商户(包括小摊贩)可能会超过一百万。
地主绅士。绅士指有功名身份的人,张仲礼教授在《中国绅士》(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出版)一书中确认,在19世纪前半期,有各类绅士一百余万人,加上家庭成员可达五百五十万人。清代低层绅士中,也有出自“荷畚执锄”的农家子弟,但多数应是地主,即绅衿地主。至于没有功名的一般中小地主,人数大体与绅衿地主差不多。这样两者相加,便有千万人之数。
兵丁吏役。仅以经制兵而言,清朝定额八旗兵二十万,绿营兵六十万,加上家口四百万。吏指在各级衙门办事的书吏,役即差役,在州县等地方衙门有皂(皂隶)、壮(民壮)、快(马快、步快)三班,另如仵作、禁卒、更夫、马夫、膳夫、轿伞夫、斗级、仓夫等,也归在役一类。按照规制,州县衙门设书吏七至八人至十五至十六人,实际上远远超出此数,常常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甚至更多。役的人数一般是吏的两倍,且随着吏的人数膨胀,役的人数也在急速增加,除正役外,还有帮丁、“白役”之类。即以正役而言,就有百余人到几百人不等,把吏和役合在一起,按保守数算,假定每个州县平均一百人,一千五百个州县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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