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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康梁维新派对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态度

时间:2007-3-10 11:01:11  来源:不详

  第四,康梁维新派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期对列强借“议和”之名在中国肆意勒索侵略权益、建立半殖民地统治的丑恶行径作了深刻的揭露和抨击。如麦孟华在《清议报》上曾连续发表“本馆论说”,指出列强“议和”的居心:“今外国之倡言恢复和平,非有爱于中国。彼惮于列强之冲突,畏其商务之损失,故各求利益可以暂止,且见我国政之腐败,人心之靡弱,遂决积弊之不能复兴,积弱之不能再振,虽有众民广土,皆为其掌中之物,故观衅而动,徐以图之未晚耳。且和议虽成,而彼干我之权,预我之事,权利既失,精血潜竭,虽曰保全,与亡无异。”[(37)]“今日之事,非与我中国议和也,实为列国之自议。其和议亦非在于分割不分割也,而在于中国政府之去留。”[(38)]康有为也写道:“各国托于文明,其灭国皆不欲明言”,“有明割有暗分之道:明割者,各国画地而取之,如波兰焉;暗割者,不废我官吏而抚有之,如安南焉。而其终也,则出分割而已。”[(39)]1900年12月列强向清政府提出《议和大纲》十二条,维新派深刻地剖析了它的侵略性质和严重危害:“今日议和之条款,固不必骇中人之耳目,而即足制其国之死命,玩之于股掌之间者也。”“官吏之陟黜,衙署之创废,科举之停举,觐见之礼,无不待他人之命令,受他人之指挥,载之盟章,立为成约,名虽帝国,实则藩邦,若是则失自主权。”“兵器则禁输入矣,炮台则令毁拆矣,首都则置守兵矣,……若是则失自卫权。”“补十国之兵费,出八亿万之偿金,……绞我膏血,且得以此伏我,而监其脑、制我命之生死,不数年间,将与埃及、土耳其同游亡国之轨。”[(40)]梁启超更一针见血地将列强的在华政策斥之为“灭国新法”,指出其目的在于“以不瓜分为瓜分”,“以我为其奴隶之奴隶”[(41)]。维新派对帝国主义侵华政策的揭露和抨击,有助于人们认清列强的侵略手法和本质,唤醒国民投身于争取民族独立和民主自由的反帝反封建斗争。

  从上述几个方面的事实可以看出,康梁维新派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虽然曾一度对列强抱有幻想,并向其寻求支持,但是其基本态度是反对列强侵略的,并未同帝国主义站在同一立场。维新派虽没有直接参加抵抗八国联军的军事活动,但是他们利用舆论工具,广泛揭露和抨击了列强的侵略行为和侵略手法,对国内人民的反侵略斗争不失为一种间接的配合,这是应予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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