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新政”。所以,前后两次的“自强新政”的实颀是一样的,只不过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推行的措施与内容有所不同而已。这正如陈天华所说:清政府“及到庚子年闹出了弥天大祸,方晓得一味守旧万万不可,稍稍行了些皮毛新政。其实何曾行过?不过借此掩饰国民的耳目,讨洋人喜欢罢了。不但没有放一线光明,那黑暗反倒加了几倍。”戊戌变法的实质和所提出的措施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果,与新政是大不一样的。
(二)
“蒋文”用较多篇幅从经济、文化、军事、*改革等方面,罗列了“新政”的主要内容,却未指出其核心与实质。进而称:清廷“所采取的鼓励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措施,比戊戌变法时所采取的措施要深刻、持久得多。……是对几千年来中国传统的‘农本’,思想的一个巨大冲击”。这是由于不分主次,不看实质,只从表面措施看问题而得出的结论。
清廷声称:“非练兵无以自强,而练兵必先筹饷。”(《户部复奏练兵筹兵筹饷折》,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东方杂志》第1年第1号。)可见“筹饷练兵”是“新政”的核心,其他方面都是围绕这个核心而派生出来的。而戊戌变法的核心是兴西学、育人才、废科举、伸民权、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因此,新政与戊戌变法之间并不存在本质上的联系。前者的倡导者是由统治集团中的立宪派、地方实权派、开明士绅和驻外使节等组成的;后者的发动者是由士大夫接受西学分化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与从洋务派分化出来的主张学习西方*制度的维新人士组成的。因而前者属于“自革”的范畴,是统治者运用手中已有的权力,实行统治手法的变换;后者属于“他革”范畴,是无实权的维新派,想争取光绪帝成为支持变法的支柱,以次第推行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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