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后,由于清政府的重视,有关督抚大员的切实整顿,新疆各方面都有了比较大的进步。府厅州县的相继设置,使清政府加强了行政方面的管理。采取新的屯垦制,设立蚕桑局,促进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大规模兴办义学,使各族更多的儿童学习文化,促进了教育的发展。这一切,为新疆实施新政奠定了基础。
新疆怎样实施新政,清政府曾命有关人员广泛陈述意见。伊犁将军长庚认为,练兵、购械、牧政、商务、工艺、兴学等项,是新疆实施新政的主要内容[1]。甘肃新疆巡抚联魁则觉得,大旨不外改官、开垦、兴学、练兵数端。至于设谘议局,只有整顿学堂,普及教育,才会见效[2]。继任甘肃新疆巡抚袁大化提出,新疆筹办新政,民力维艰,应加意抚绥,以利民用固民心为本。他特别强调办理垦荒、开渠及采矿等事,以有益民生[3]。清政府决定实施新政后,在*、军事、经济、文化等领域,得到了程度不同的实施。
一
在*方面,包括筹改旧制、调整行政建置、整顿吏治、增设谘议局等内容。
筹改旧制。有人提出,应斟酌旧制,特设新陕总督,驻扎新疆,节制新疆、甘肃、陕西三省,裁撤陕甘总督,另置甘肃巡抚[4]。这样,新疆就可以和甘肃分离,而独立建省。也有人提出,设西北行省,增设民官[5];创设殖务部,专管东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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