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即行革职。奇台县知县杨方炽,措置乖方,几酿重案;鄯善县知县寻选,驭下不严,控案累累,则被开缺另补。对实心兴学的焉耆府知府张铣、温宿府知府彭绪瞻、署宁远县知县赵孟盘等人,则从优议叙,传旨嘉奖。
增设谘议局等机构。清末新政进入到预备立宪阶段,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九月,清政府颁布上谕,要求各省督抚在省会设立谘议局,作为地方的谘议机关,“采取舆论之所,即将来议院之基”[12]。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五月,新疆设局开办,并遴选官绅充当议员;十月,奉宪政编查馆文,将谘议局改为谘议局筹办处,制定了章程,组建了机构。筹办处设总办三员,坐办一员,总务、考核、文牍三科。宣统元年(1909年)九月,新疆谘议局成立,设议长一员,副议长二员,常驻议员四员,议员二十三员,满营专额议员一员。谘议局制定了议事细则、旁听规则、办事规则等。宣统二年(1910年)三月,又设立了新疆全省地方自治筹办处,以筹办谘议局人员兼司其事。宣统元年七月,还设立了省城自治研究所,“以开自治之知识,养自治之能力”[13]。为此,新疆各府厅州县都分别设立了调查处、自治研究所、议事会、董事会等机构。
二
在军事方面,主要是编练新军和实行警政。
编练新军。“参用西法,汰标兵,练新军,为固圉绥边之计”[14],在新疆是一个新举措。新疆新军也称陆军,以别于过去的土著世袭兵和常备兵。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伊犁将军长庚奏报在伊犁编练新军。十月,巡抚联魁奏称在新疆全省范围内编练新军已告完成。联魁编练新军,是在新疆原有续备步队五营,以及左右翼马队六旗的基础上,挑选裁并而成。原计划步队三营为一标,马队两营炮队一营为一标,共为混成协,暂名新疆陆军。后经陆军部核议,认为马炮队为一标,编制糅杂,教练较难,且与制章不合,于是改为马炮分设,编制不足的暂时空缺,等到将来饷项充裕时再行添足。编练成的新疆新军体制是,由巡抚兼摄督练处督办,下设兵备、参谋、教练三处,各设参议官、文案、总办等员。步队马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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