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弁学堂毕业生加授警察功课,查照陆军警察队定章,编成警察队一队,驻扎省城,专司稽察陆军各营,并辅助地方行政司法警察工作。新疆设立警政的目的,“重在联络乡村,互相保卫”,“共保治安”[18]。新疆的巡警制是在仿效英、美、法、俄、德、日等国警察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省城迪化先后设立了巡警总局、巡警道,以及审判厅和检查厅。在省城以外的各府厅州县。先后设立了城治教练所。一部分巡防队,也改编成了巡警队。新疆巡警制定有比较完备的章程,对职务、权限、赏罚、纪律等都有明确规定,从而保证了巡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为了培养警官和巡警中的骨干力量,新疆设立了巡警学校。宣统元年(1909年)八月,迪化设立了高等巡警学堂,学生一年毕业,分到省城以外各属,为二等巡官。宣统二年(1910年)九月,迪化又设立了巡警教练所,学生也是一年毕业,其中优等生选派为巡长。宣统三年(1911年)三月,迪化又成立了警务公所,设司法、行政、总务、卫生四科,分科治事。
三
在经济方面,主要是广开利源,创办实业,包括开矿藏,办局厂(场),成立公司,修筑铁路,发展通讯业等。
开矿藏。新疆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固有振兴实业之资”[19]。新政期间,新疆产生了一些机器生产的工矿业。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喀什噶尔道袁鸿佑请仿照漠河金矿章程,官商合资设立保利、保大、保源、保兴四个金矿厂,官家认筹股银二万两,招集商股一万两。开办后不到两年内,炼成条金四千七百七十余两,销往北京、上海等地,共获赢利四万余两[20]。塔城喀图金矿,曾由中俄双方各出资本一半合办,用机器生产,后因效益不好停办。实施新政以后,巡抚潘效苏再发官本银二万余两恢复开采,生产三年多以后才因亏本停办。此外,四棵树银矿、于阗金矿、拜城铜矿、吉木萨尔(孚远)铁矿等也相继开采,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乌苏独山子石油矿。“光绪三十三年,新疆大吏惩前事之失,谋以全力专办一二矿,改用机器新法,以为之倡。遍察南北疆诸矿,惟石油之富,利擅五洲,欲借此以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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