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设三营为一标,炮队暂设一营,工程队暂设一队。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七月,清政府陆军部拟定全国陆军为三十六镇,新疆为一镇,限三年编练足额。到宣统元年(1909年)正月,新疆新军除上年改编马步炮队外,又添编工程队一队,马队一营,而炮队尚需两营。伊犁将军长庚编练的新军,到宣统元年已成一协,逐渐成镇。遵照清政府练兵处章程,伊犁新军设有督练公所,下设兵备、参谋、教练三处,作为组织协调机构。伊犁新军士兵一部分是从陕甘等省召募来的,也有的是从湖北等省调来的,包括步兵、炮兵、工程兵等。
为编练新军,新疆设立了各种军事学堂。早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巡抚饶应祺就在迪化(乌鲁木齐)设立了武备学堂,奉旨“认真训练,务除积习,期收实效”[15]。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吴引荪任巡抚,奏请在武备学堂内附设陆军小学堂,教授普通课及军事教育课,未及开办,联魁继任巡抚。他认为陆军小学堂是造就初级军官的基础,便创办了陆军小学堂,附设速成科。陆军小学堂以新疆布政使、按察使兼摄总办,有监督、提调、教员多名,学生二百余名,设修身、国文、外国文、历史、地理、算学、格致、图画、兵学、操练等十门课程。除陆军小学堂外,迪化督练公所内还设有将弁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伊犁将军长庚在伊犁也设立了武备学堂,聘请日本人原尚志为总教习。宣统元年(1909年),长庚在伊犁还创办了武备速成学堂。
实行警政。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巡抚吴引荪将省城保甲改编为巡警,经费由巡防队项下拨用,共设立七局、七十二处警棚,每棚驻兵四名。这是新疆迪化有巡警之始。不过,新疆省城迪化巡警,在宣统二年(1910年)八月,王高升率众纵火延烧市面事件发生后,经过整顿,巡警始规仿西方警察章程,各街配置岗位,巡兵日夜分班站岗,才改变了以往“并未设有站岗,警兵各称虽易,而保甲之积习未汰”[16]的现象。光绪三十年(1904年),巡抚潘效苏以“辖境辽阔,不敷分布,议设巡警兵,以资防御”[17],新疆全省设立巡警自此始。只是当时规模粗具,未能遽臻完善。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新疆巡警重加整顿,并拟定章程三十条。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巡抚联魁因巡防步队可抽六营额饷,奏请招练巡警,获得清政府允准。新疆省城以外府厅州县共三十九属,分为最要、次要、中要三等,每属各设巡弁、巡记、教习、巡丁、巡目、巡兵、伙夫不等,总计设巡弁兵夫一千五百三十人,合计全省巡警共二千五百六十名。宣统三年(19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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