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好的作用,但是近代以后,只是形式上存在,实际上大多已名存实亡,所贮之谷,数额也大为减少,或曰全无。清政府也已意识到仓储废驰的严重性:历年来因大小灾歉而引起的饥荒蔓延,实为仓储不修之过。洋务派地方督抚对仓储败坏更为关心,积极倡导整顿仓储制度,把积谷备荒作为改良农业、恢复生产以及推行荒政的重要举措之一。
遇灾必荒是晚清社会灾荒的一大特征,灾区粮食枯竭,人民无粮可食;有仓无谷,无粮可赈,这种情况司空见惯。洋务派和一些有识之士对此忧心忡忡,他们从国计民生出发,开始重视仓储问题。江苏巡抚吴元炳曾就光绪年间“积钱以代积谷”之风阐述自己的观点,他说:“或有存钱较存谷简便,且可生息之论。不知干净洁谷,足可支十年而不坏。历时过久,尚有以陈易新之法。积钱既多,易启亏挪。且时遇凶歉,谷价腾长,购买无由,多钱又不如多谷。”[7]光绪二年八月,晋巡抚鲍源深专折起奏请饬各省捐备仓谷以济荒歉。他说:“足民之政,以使民积谷为第一要务”,“古人耕三余一,耕九余三,使民间常时有余。故虽偶遇凶荒,不足为患”,而“北数省地方素不讲求治谷之法……一岁口粮而外,罕有余存,偶值灾荒,立形饥馁”。因此,他认为,“应令民自行捐谷储备饥荒,以辅常平之所不及”[8]。同时,他还仿照江南丰备仓之法,劝谕民间量力捐储,不限多寡,出入由民自理,不经官吏,冀望以储促耕。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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