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国际声誉,占有重要的国际地位。它与四邻各国的关系是宗主国与藩属国的关系。这种关系下的国际往来只能是朝贡与赏赐。中国又是一个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国家,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重农轻商是它的基本国策,海外贸易不受重视。
清朝建立之后,清政府继承了传统的宗藩观念,在处理对外事务中,基本上沿袭了明朝的政策。顺治初年,清廷因政权初建,战事频仍,无暇顾及对外贸易。顺治十二年(1655年),为了对付海上的抗清力量,断绝他们的粮食物质供应,清廷下达了不准擅自出海的命令。顺治十七年(1660年),又下达了迁海的命令,将沿海居民强迫迁往内地,厉行海禁。
清初的禁海令及迁海令,是清政府出于军事需要而采取的权宜之计,属于对内政策的范畴。但是,它客观上阻碍了对外贸易的发展,使中外商品交流受到影响。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朝统一了台湾,清除了海上最大的反清据点,为废除海禁创造了条件。二十三年(1684年),清政府解除海禁,开海贸易。二十四年(1685年),清政府先后在江苏上海、浙江宁波、福建厦门、广东广州设立四个海关,负责对外贸易和征收关税。从此,对外贸易蓬勃发展。
开海贸易促进了沿海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的繁荣,增加了清政府的财政收入,但也引起了统治者的不安。他们担心人和船出海不归,对其统治不利。他们也对西方国家怀有疑虑,担心洋人觊觎中国领土。因此,他们既允许对外贸易,又采取种种限制措施。
康熙末年,东南沿海常有海盗出没,南洋华侨与日俱增,清政府十分不安,惟恐出现郑成功第二。五十五年(1716年)十月,康熙与大学士等言:“海防乃今日之要务,昔过苏州时,知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回来者不过十之五六,其余悉卖在海外。……海外有吕宋、噶喇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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