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婚礼是国家盛典,被列在传统吉、嘉、军、宾、凶“五礼”中的嘉礼之首,为与臣庶区别而称大婚。清代入关后的十位皇帝中,五位皇帝即位前即已成婚,末代皇帝溥仪的婚礼在清朝被推翻后举行,因而在紫禁城中举行过大婚的皇帝仅有幼年登极的顺治、康熙、同治、光绪四位皇帝。
历来研究皇帝大婚礼仪者,都要追溯其礼仪渊源,但往往仅援引《仪礼·士婚礼》。《仪礼·士婚礼》记载自周代以来的婚礼主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程序,古称婚礼中的“六礼”。但这主要是对士人婚礼部分程序的总结,可以说主要是婚前礼仪,而在《仪礼·士婚礼》中对婚后礼仪同样胪列若干,只是并未作具体的归纳。从士人而上推到皇帝(天子),不可只以“六礼”相比,皇帝大婚自然会比“六礼”复杂许多,比如各代皇帝大婚均要经过册立礼,必须确立皇后这一特殊的身份,这是其他各种官民不能有的礼仪;而皇帝贵为天子,大婚不亲迎,派使节迎娶称奉迎,即奉命迎娶;宋代开始皇帝大婚把“请期”改为“告期”,改变了主动与被动关系,即由男方的被动转为主动,女方由受“请”变为被告知;皇帝大婚作为国家庆典,必要颁诏等等,这些是皇帝婚礼与士庶婚礼截然不同之处。具体到清代皇帝大婚礼仪,主要有纳采、大征(纳征)、册立、奉迎、合卺、朝见、颁诏、庆贺、筵宴等。婚礼按进行的时间归纳起来,则可分为婚前礼、婚成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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