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礼仪。册立与奉迎礼一般在同一日连续举行,册立礼结束后随即行奉迎礼,清代只有同治帝把两项礼节分为两日举行。清代同治、光绪二帝奉迎皇后以“子”时,却又颇有复古的倾向。
古代称婚礼为“昏礼”,实际上是专指迎娶新娘的亲迎礼,所以称为“昏”与迎娶的时间有关,因为远古迎娶新娘多在黄昏时刻,所以把婚礼称“昏礼”,即《仪礼》所说:“士昏礼凡行事,必用昏昕。”郑玄解释为“用昕,使也;用昏,婿也。”《白虎通义》则解释为:“婚姻者何?昏时行礼,故谓之婚也;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所以昏时行礼何?示阳下阴也,婚亦阴阳交时也。”[19]今天常人对古人在昏时迎娶新娘颇为不解,学者对此解释,为此乃原始社会抢夺婚的遗俗,即在黑夜中抢夺女子。但至晚到唐代,人们已感到迎娶新娘在昏时之不便而改在晨晓,段成式的《酉阳杂俎》中说:“古婚礼必用昏,以其阳往阴来也。今行礼于晓”[20]。明代皇帝大婚奉迎皇后时间,在《明史》中虽无直接记载,但从该书中对皇太子纳妃仪式中可以推知,皇帝纳后也应在“质明”,即早晨。《明史·礼志》:“皇太子纳妃仪,历代之制与纳后同。隋、唐以后始亲迎,天子临轩醮戒。宋始行盥馈礼,明因之。洪武元年定制,凡行礼,皆遣使节,如皇帝大婚仪。”亲迎,“至日质明,东宫官具朝服,陈卤簿鼓吹于东宫门外,皇太子冕服乘舆出,侍卫导从如仪”[21]。清代官书在记载其制度因革时,常以“清承明制”来概括清代制度源流,但清代在许多制度上既有对明代的继承,又有变化。其变化一方面就表现在清代皇帝大婚迎娶皇后并未在质明,而是在子时。以光绪帝大婚为例,奉迎皇后的时间在档案中有详细记载:“正月二十七日皇后入宫……子初三刻十分由邸第正殿檐下启行,子正一刻至东长安街,丑初二刻十分至东长安牌楼,寅初二刻五分至乾清门,寅正三刻五分至乾清宫檐下”[22]。所以在《大婚图》的第八册画面上,绘画了大量的灯笼,或由人随行执打,或在沿途悬挂,实际是为迎亲队伍照明所用。“子”时,按《易经》所说,正是阴阳交接之时,男为阳,女为阴,因而于此时成夫妇。
以现在的观点,一般以为,迎娶新娘用大红喜轿,皇帝大婚,皇后的喜轿只不过比常人的华奢,称为“凤舆”而已,也应该用红色增添喜气。故宫博物院典藏有一乘红缎绣龙凤双喜字轿,在《清代宫廷生活》一书中将其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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