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这个代表团于6月10日抵达巴黎。罗启泰当天从巴黎报告维特说,有六家法国银行准备承担借款,但必须“由俄国政府亲自签字担保”[16](P69-70);此外,法国金融界还委托俄国催促清政府授权许景澄“同俄国政府及将从事贷款的法、俄银行团签字”[16](P71)。
勾结既妥,6月11日,维特与洛巴诺夫同时出面逼迫许景澄接受4万万法郎(约合白银1万万两)的俄、法贷款条件是中国“海关作押,由俄主颁谕加保”[20](P17)。俄、法联合包揽贷款并由俄国政府担保,显然意味着俄国对中国*上、财政上的控制。对此,清政府是有所警惕的。6月12日,总理衙门电示许景澄称:“俄国保借法款,有失体面……两国借用商款,事所恒有,从无他国国家代保者。既保借款,即为保护国事之渐,“并明确指示许景澄拒绝由俄国担保,要俄方另想办法”[20](P18)。但俄方支持不让,“不予考虑”[20](P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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