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皆立斩。除口粮外,出海船只载运粮食者严拿治罪;(3)禁止汉人出海贸易,居留外国。过去留居外国之人,限三年内回国。此后留居外国者,“令其解回立斩”;(4)对来中国贸易的外国商船,“令地方文武官员严加防范”。(24)
但是,明清两朝对海外诸国不可能完全断绝往来,无法把全部“外夷”拒之国门之外,于是,只有以关闭和收缩对外贸易港口的形成,来达到闭关锁国的目的。
宋元时期对外贸易港口很多,而明代前期对外开放也只开宁波、泉州、广州三口,规定宁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广州通占城、暹罗、西洋诸国。三港口设市舶司以官方勘合贸易形式,羁縻海外异国,满足皇室和宫廷对海外奢侈品和香料等物的需求。嘉靖二年因日本争贡事件,关闭了所有对外贸易港口,直到隆庆元年张居正执正后,才一度开放漳州月港,以及对北方鞑靼俺答汗开设贡市贸易。清朝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开海禁,设江浙闽粤四海关,其中宁波是传统的对日本贸易港口,漳州是中国和南洋的贸易口岸,云台山是中国沿海贸易的港口,澳门一口专为西方国家贸易而设。清政府虽然打开了这样一条狭小的对外门缝,但仍然下了不少*,规定:“如有打造双桅五百石以上违式船只出海者,不论官兵民人,俱发边卫充军”(25)对于出洋的水手和客商,“各给腰牌,刻明姓名、年貌、籍贯,庶巡哨官兵易于稽查”(26)在东南地区的中国商人和华侨,又被清政府看作“不安本分”者。雍正皇帝在允许开放福建海禁时说:“此辈多系不安本分之人,若听其去来任意,伊等益无顾忌,轻去其乡,而飘流海外者益众矣。嗣后应定限期,若逾限不回,是其人甘心流移外方,无可悯情,朕亦不许令其复回。如此则贸易欲归之人,不敢稽迟在外矣”(27)乾隆二十年(1755年)英商洪仁辉(James Flint)几次带英国商船到浙江宁波贸易,“冀图另开港路”,乾隆二十二年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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