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洋务运动期间的企业投资
洋务运动期间,企业投资有三种情况。
第一,清政府兴办的近代军事工业:从1861年曾国藩在安庆设内军械所开始,到1890年张之洞在汉阳建立湖北枪炮厂为止,官办近代军事工业厂(局)共19个,其中7个资本不详,1个为“数十万两”。7个资本不详的,推算每个资本额为15万两;“数十万两”的,估计资本额为30万两。这样,共计资本总额约412万两,按当时兑换率平均值换算,每两折合1.37元,折合后的资本总额为564万元。清政府兴办的军事工业,统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1962年版,辑1,上,页565—566)控制与垄断。这些厂(局)采用了机器生产,仅表示着生产工具程度上的先进,生产规模方面的庞大,并不具有资本主义生产性质。因为产品不是为出卖而生产的商品,产品内部调拨,直接划到需要的军队使用,厂(局)内部只计算生产费用,不核算成本,不计算盈亏。生产费用的多寡统由国家视财政收入多寡决定,与市场供应不发生关系,厂(局)内部的管理可以说是纯封建性的、原始与落后的,工人如同囚徒一样,人身自由受到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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