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大门之后,尽管在《南京条约》中对传教一事只字未提,英国人更关心的是通商,但他们在获得五口通商权利的时候,无疑也为传教士的传教事业开辟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前景。《剑桥中国晚清史》的作者写道:“传教士是外国人,他们自然从条约的某些条款中获益。英国获得香港和五个开放口岸给外国人居住,还明确地允许外国人在开放的口岸建立教堂。治外法权使传教士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而传教士之在内地工作尽管仍然是不合法的,但也没有太大危险了。(注: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国晚清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年版, 第591—592页。)”在约开的五个通商口岸中,他们和许多商人一样更看好上海,因为这里中外贸易前景很好。麦都思在给伦敦会总部的一封信函中说:“现在,这里已经成为英国船只和商人的胜地,中国船只也从各地汇聚于此,这说明上海已是中国最重要的城市之一。我们有信心期待,作为内地丝茶最近的出口基地,上海有朝一日会像广州一样繁荣。(注:转引自叶斌:《伦敦会上海传教站研究(1843—1860)》(未刊稿),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第6页。)”于是, 西方传教士便和商人一道成群结队地奔赴上海。
传教士分天主教和基督教(习称耶稣教),为了行文的方便,特分别论述如下:
1.天主教传教士
天主教传教士在上海有过一段相当成功的传教史,而且康熙宣布禁教后仍有传教士在这里秘密地进行传教活动,因此鸦片战争爆发后,天主教会便率先向上海派遣传教士。1842年7月, 首批法国耶稣会传教士南格禄、艾方济等人就已抵达上海地区。麦都思说:“当我们的差会(即伦敦会)还在怀疑是否应把上海建成永久基地的时候,天主教会在过去6个月中已经向这里派遣了不少于10名欧洲传教士。 (注:转引自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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