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罗马公教会和西班牙奥斯汀传教会。随着西方传教士的陆续东来,上海逐渐成为天主教在华传教事业的中心。在这个过程中,来自不同修会的外国修女也开始抵达上海,并在上海建立了各自的会院,如拯亡会、献堂会、圣衣会、以及仁爱会、方济各会等女修会均在上海设有圣母院。这些会院建立后,为天主教在上海的传播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培养中国修女,创办女子学校,设立孤儿院和育婴堂等,成为上海天主教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这些正规的机构外,许多在内地传教的天主教修会和外方传教会也都在上海设立了帐房,如遣使会帐房、巴黎外方传教会帐房、拿撒路会帐房、比利时传教会帐房等,这些帐房主要从事房地产等经营活动,目的是为各自的教区增广财源。
在来自不同教会的天主教传教士中,法籍传教士始终占了最大多数。法国一直把传教权利放在对华政策的一个相当突出的位置上,同光年间法国驻华公使罗淑亚就公然宣称:天主教会“是法国在华势力最好的支持”(注:史式徽:《江南传教史》第2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 年版,第180页。)。这与英国对华政策恰成鲜明的对比:英、 法“虽同以通商为目的,然英人则商务重于教务,法人则教务重于商务”;“英国人关心的只是通商”,法国人则更看重传教的权利。所谓“自各国立约以来,英重通商,法重传教,所操之术不同”(注:薛福成:《庸庵海外文编》第1卷,第25页。)。还在1844 年法国使臣拉萼尼与当时的两广总督耆英交涉时,就明确要求清政府保护法国传教士的权益,随后又将此一要求写入《中法黄埔条约》中。该条约第22款规定:法国人可在五口建造教堂,“倘有中国人将佛兰西礼拜堂、坟地触犯毁坏,地方官照例严拘重惩”。此后,拉萼尼进一步要求耆英上奏道光帝驰禁天主教,并归还雍正年间被封闭的天主堂旧址,这些要求不久都得到道光帝的“恩准”,法国人重获传教自由。法国使臣的努力,极大地鼓舞了国内的天主教会,纷纷派遣传教士到中国来。上海的法籍侨民不多,但传教士人数却不少,占法籍侨民总数的半数以上。1874年,在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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