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第26届国会第1次会议,第138页)
在强迫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时,美国对鸦片贸易问题的态度,也与英国有明显的差异。
由于鸦片贸易不仅给英国商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增加了东印度公司的收入,加强了它在印度的殖民统治。因此,对英国来说,鸦片贸易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这种利益又是一个来自英国舆论还不够关心的国家。因此,在中英谈判时,英国代表璞鼎查曾要求中国使鸦片贸易合法化。由于双方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因而在中英签订的各项条约中都回避了鸦片*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而《中美望厦条约》的本文和附黏税则中,都明确规定了鸦片为违禁品。条约33款规定:“合众国民人……凡有携带鸦片及别项违禁货物至中国者,听中国地方官自行办理治罪,合众国官民不得稍有袒护;若别国船只冒合众国旗号做不法贸易,合众国自应设法禁止。”(注: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56页。)
两国条约的差异反映了两国在鸦片贸易中经济利益的不同,也反应了美国传教士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观点和影响力。但是,由于美国政府真正的目的并不在于是否要禁止鸦片贸易,而是企图在这个非常敏感的问题上,显示出同英国的区别,以博得中国人民的好感,赢得更为有利的侵华地位。因此,美国并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履行条约的义务。而清廷官吏又鉴于禁烟曾引起战端,对于鸦片*大都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这就更助长了烟贩的气焰,使鸦片*大为激增。然而,由于签订了这一条款,美国政府和鸦片贸易的瓜葛,“从技术上讲,是干干净净的”(注:泰勒·丹涅特:《美国人在东亚》,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48页。)。这正显示了美国政府侵华手段的“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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