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方可开议。在这关键的两个问题上,袁世凯作了让步,顺从了英帝国主义的意志,但同时表示,西藏地方代表仅是“随同与议”,只能在中英条约上“附签”。
中英关于召开西姆拉会议的交涉可以清楚地表明,所谓西姆拉会议完全是英国一手策划并强迫中国政府参加的。英国的目的是想利用中国局势的动乱,控制西藏,并给这一阴谋披上一层法律外衣。
1913年10月13日,所谓的“中英藏三方会议”在印度的西姆拉开始举行。中国首席代表为西藏宣抚使陈贻范,副代表为副宣抚使王海平;英国首席代表是英属印度的外务大臣麦克马洪;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为亲英分子伦兴香托拉。
会议刚一开始,英国就唆使西藏代表提出一个要求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六项要求:“(1)西*立;(2)西藏疆域欲包括青海、里塘、巴塘等处并及打箭炉;(3)光绪十九年及三十四年之印藏通商章程,由英藏修改,中国不得过问;(4)中国不得派员驻藏;(5)中、蒙各处庙宇向认达赖为教主,均由达赖委派喇嘛主持;(6)所有勒收之瞻对税款及藏人所受损失,一律缴还赔偿”。[(3)]这些要求,说出了英国代表想说而不便说的话。
11月1日,中国代表提出了七点驳议,在关键问题上坚决抵制了这些无理要求:(1)西藏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其向为中国领土之关系,继续无间;(2)中国可派驻藏长官驻扎拉萨,并有卫队两千六百名,分驻拉萨等处;(3)西藏的军政外交事宜,均应听候中英政府的指示,然后行事;(4)被西藏地方当局非法*、查封的所有爱国官民及其财产,一律释放发还;(5)西藏代表所提第五款可以商议;(6)前订之通商条款,如须修改,须由中英双方商议;(7)西藏的范围,不能包括当拉岑、江达等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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