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4年日本驻朝公使竹添一郎策划发动了“甲申政变”。袁世凯领兵控制了政局,日公使自焚使馆,落荒而逃。
此时,日本的军事力量还不足以对中国发动战争,于是便采取“和平”谈判方式,企图从清政府手中诈取侵略权益,来达到竹添一郎未达到的目的。1885年日本任命伊藤博文为特派全权大使,赴华与李鸿章在天津举行谈判。而清廷却在“@①糜”方针指导下,确定此时对日交涉的“第一要义为剖析中倭误会打架,以释疑端,”[(6)]李鸿章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在谈判中妥协、退让,迁就日方的无理要求。
天津会谈伊始,伊藤博文看到清政府在朝鲜的强大军事力量,不利于日本的侵朝活动,因而想方设法使清政府从朝鲜撤兵,于是便提出了为避免中日失和不如中国先撤兵的建议。然李鸿章在谈判过程中不据理力争,斥责日本的侵略行径,反而答以日兵尚留朝作为理由,这就为伊藤进一步讨价还价提供了机会。李鸿章对伊藤提出的种种无理要求,不但没有驳回,而且还向清廷提议“撤军可允”,“但议处统将和偿恤难民,非情理,无质证”,“本可置之不理”,“但考虑到日本兵损国辱,如不定出办法,伊藤既无以复命,更无以息众忿”[(7)],因此二者应“酌允其一,俾得转场,而固和局。”[(8)]李还认为“总须两边迁就,方可说合”[(9)],并担心“再商不成,决裂径去,无可转圆,”[(10)]于是,中日双方最后签订了《天津条约》。
《天津条约》规定,两国应于四个月内将各自的军队撤出朝鲜,今后任何一国如果派兵前往朝鲜,应先行文知照对方。此约的签订使朝鲜成为中日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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