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国,取消了中国作为唯一宗主国的权利,并且还确认了日本拥有向朝鲜派兵的特权,这是清政府外交的重大失败,给中朝两国带来极大危害,也使日本的侵略野心得以急剧膨胀。日外相陆奥宗光认为该约是“表示两国在朝权力均衡唯一明文--这在中国显然受到一次严重打击,使其一向主张属邦论也因之大大减小了它的力量。”[(11)]罗@②@③在评述此约时说:“当时鸿章左右,皆不习国际法学,有此巨谬,成公同保护之条约,以至甲午遂启大衅,成中国之巨祸,皆此之成也。”[(12)]尽管如此,李鸿章并不认为这是外交上的失败,反而认为中国从朝鲜撤兵可“永息争端”,他在奏报签约经过时云,“今既有先知互照之约,若将来日本用兵,我得随时为备,即西国侵夺朝鲜之土地,我亦可会商,互相援助。此皆无碍中国字小之体,而有益于朝鲜大局者。”[(13)]真可谓荒谬透顶。
六
1894年朝鲜爆发了大规模的东学党起义,政府统治岌岌可危。清政府应朝鲜政府的请求,派兵赴朝镇压起义。
清廷在出兵朝鲜时,按约照会日本。日本复照云,“朝鲜现有重大变乱事件,帝国政府有必要向朝鲜派出若干军队,”[(14)]同时又以保护使馆和侨民为籍口也出兵朝鲜。清廷闻讯后,立即照会日本,“应朝鲜之请,清国派遣兵员乃援保护属邦之先例,其目的仅为诛戳内地之贼,事件平定后立即撤回。”[(15)]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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