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①等人以康熙年间平定三藩曾用西洋人制造枪炮,如今法国不仅愿意出售枪炮,而且“肯派匠役教导制造”为由,向咸丰帝提出了“傥酌雇夷匠数名,在上海制造,用以剿贼,势属可行。应请敕下曾国藩、薛焕酌量办理”(注:《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8册,卷72,第2696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 )的建议,得到咸丰帝的批准,这标志着清政府外聘人才战略被正式确定下来。从此以后,外籍雇员相继进入中国军事领域。
外籍雇员协助中方购买军事装备、构筑防御设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购枪炮。在中国近代*工业未建立前,清军所使用的洋枪洋炮都是向西洋各国购买的,而外籍雇员则起着中介的作用,他们积极协助中方寻觅购求。如李鸿章“雇觅英法洋弁教练兵勇,该洋弁遂将该国制胜火器运营应用,取我厚值”。 (注:《筹办夷务始末》( 同治朝)第5册,卷25,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611),台湾文海出版社印行,第2476页。)即使是中国近代军工企业建立之后,较先进的枪炮仍需要托洋员从国外购买。如1882年7月, 左宗棠托兰州织呢局洋员、曾“承办西陲*历有年所,毫无贻误”(注:《左宗棠全集》书牍卷26。)的德国人福克回国购买比马体呢枪还先进的温者斯得洋枪“二千杆,并购水雷、鱼雷诸式,邀善制洋匠来华并教习施放,以期备用”(注:《左宗棠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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