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外文档案和书刊都把华工称为苦力,但我国档案中则称之为猪仔。道光十九年(1839)七月廿四林则徐对总理衙门奏称:“十余年前(即1820年)连值荒年,出洋者数以千计。当其在船之时,皆以木盆盛饭,呼此等搭船者一同就食。其呼声与内地呼猪相似,故人目此船为买猪仔。”清廷外务部嘉庆至同治年代(1800—1870年)档案中,有一个来自澳门的报告,这个报告详细说明了拐卖“猪仔”出洋情况。
怵目惊心的“猪仔”贩卖
秘鲁、古巴等洋人来中国招工,与猪仔头订立合同,指定每只船装多少名,限期开船,要求如数收足。因此猪仔头从订立合同后,必须立即千方百计四处找人,拐、骗、掳捉,以求收足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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