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仔”又名新客、青单客、契约劳工或苦力。(注:陈翰笙认为,苦力贸易与猪仔贸易是有区别的,见《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序言,第6页。 而一般的史料及史学工作者都认为二者并未有实质区别,本文取后一种说法。)早在17世纪初,捕贩“猪仔”的事就已经萌芽,干这勾当的,首推荷属东印度的第一任巴城总督昆彼得。他主张掠华人为奴,并于1619年劫掠中国南去的船只五艘,强迫船上的二千名乘客留居巴城。(注:许云樵:《星马华人私会党与洪门天地会的渊源》载《东南亚研究》第七卷。)不过,这种早期的掠夺活动大多是秘密进行的,而且发生的次数少,规模也不大。真正大规模的“猪仔贸易”始于1814年12月《根特条约》签订之后,因为根据该条约,英美两国被迫放弃了残酷的非洲黑奴贸易。对于正处在殖民主义高峰期的白人殖民者来说,《根特条约》无疑是自酿的苦果,从此,他们必须另觅劳动力来源,于是,他们很快便把目光转向了神秘东方的千百万中国人。而此时,中国国内人口迅速增长,人均耕地大幅度下降,加上连年天灾人祸,广大农民衣食无着,纷纷出洋,另谋生计。在此种情况下,成千上万的华工在未经官方同意的情况下便被悄悄运至海外。据不完全统计,从1881年至1930年到达海峡殖民地的华人,共约830万人,其中70%是猪仔。(注: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 页。)
关于“猪仔贸易”的著述很多,但极少有论及新加坡、马来亚华人秘密会党在这场由殖民者操纵的残酷贸易中所扮演的角色。本文试就新、马华人秘密会党与“猪仔贸易”的关系作一浅论。
一、秘密会党控制“猪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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