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收入,是按每一人30元计算的。(注: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四辑,第505页。)
在中国广州, 英国驻广州领事就曾经向总督衙交涉,逼使收回潮惠嘉道关于严惩贩卖“猪仔”的禁示;英国驻汕头领事则在他的照会中把“赊单制”美化,企图以此骗取张之洞给予方便的“猪仔贸易”条件。
在海峡殖民地,秘密会党都是拥有武装的,极有破坏性,他们从事“猪仔贸易”,动辄用铁棒对待“猪仔们”。从殖民地政府警吏的文献看,也屡次提到他们压迫的事情,“但亦不加干涉,有意纵容。”(注: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五辑,第229页。 )在槟榔屿的一个甘庶园中,唯一的医院是雇主私人住宅的马厩院中一个小棚屋,据说“猪仔”常在那里被饿死。“可是那地方离警察署还不到五十码”。(注:蔡鸿生:《十九世纪后期东南亚的“猪仔”华工》载《东南亚历史论丛》第二集,中山大学东南亚历史研究所1979年版,第327页。 )自1874年英国借口调停拿律战争而发动对马来半岛的侵略,把各个马来土邦变为殖民地以后,海峡殖民地中英国资产阶级的投资急剧增长。西方资本的大量涌入,亟需输入大量的华工,此时,再单纯地依靠秘密会党进行拐骗、绑架、掳掠已远远满足不了需要,而就在这时,“猪仔贸易”的黑暗内幕和丑恶罪行受到世界舆论的无情揭露和激烈抨击,英国殖民当局感到必须有一个专门机构来给掳掠华工、贩卖“猪仔”以合法外衣,使输入华工更加公开、更加大规模地进行,并能有效地对新移入的华工进行控制和管理。同时,海峡殖民地资产阶级对秘密会党控制“猪仔贸易”,使输入华工的成本增加也感到不满,他们希望殖民当局能直接管理华工的输入,减少秘密会党插手,从而降低输进劳工的费用,分享华工更多的剩余价值。在这种情况下,1877年,海峡殖民地政府颁布了《华人移民法令》,并根据法令规定于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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