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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战争期间清政府对法斗争方略演变之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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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9:0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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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总宜相度地势,择要布置,先事切实筹办”。(注: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丛刊),(五),新知识出版社,1955年版,第236页。)这里, 我们必须指出的是,尽管此阶段清廷在军事上立足于抗击,但仍坚持历代中国政府所信奉的“衅不自我先开”军事原则。11月29日,针对兵部尚书彭玉麟在粤省张贴“仇杀法人”告示一事,即向彭玉麟等发出上谕,称:“法人侵扰越南,究未与我先开兵衅;此时自宜静以待动,不宜自我先启衅端”(注: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丛刊),(五),新知识出版社,1955年版,第341页。)。这表明清政府的作战原则是消极的。
12月14日,孤拔率法舰12艘,陆兵3000人力攻山西。16日,刘永福、唐景崧退兴化,山西失陷。清政府感到“山西既为法踞,则与我军驻扎之地相接,倘其得步进步,滇、粤边疆俱形吃重”,于是命岑毓英、徐延旭出关“严密扼扎,互相联络,不得稍得松懈”;“著张树声选派得力将领,统带劲旅,驰赴镇南关以实后路”(注: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丛刊),(五),新知识出版社,1955年版,第287 页。)。
1884年2月上旬,法军进犯北宁。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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