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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战争期间清政府对法斗争方略演变之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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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9:0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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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识出版社,1955年版,第101页。)。23日,法国表示“全允津约, 久踞台北,如赔款,可早退”(注:郭廷以编著:《近代中国史事日志》(上),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760页。)。28日, 清廷命曾纪泽“坚持定见,不得轻率迁就”(注:郭廷以编著:《近代中国史事日志》(上),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761页。)。12月7日,军机处电告曾纪泽,与法交涉,“照前电八条,相机讲论,请旨办理。总之,界务、朝贡两层,不能迁就”,并告以“岑毓英奏进攻宣光,现已合围”(注: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丛刊),(六),新知识出版社,1955年版,第 163页。),暗示曾纪泽可利用越南战场上的胜利逼法国就范。不日,法国拒绝中国“八条”。
此后,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英人赫德在清政府的同意下,派设在伦敦的中国海关办事处、英人金登干赴法国秘密磋商和款。1885年2 月28日,赫德以中国所拟办法电告金登干:“一批准津约,法不得另有要求。二立即停战,撤去台湾封锁。三法使来议详细条约。四先由金登干与法订一草约”(注:郭廷以编著:《近代中国史事日志》(上),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 << 上一页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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