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岁并非洪秀全的专称”,(见《历史研究》1978年第6期,第20—21页。)但是在一八五六年杨秀清逼封万岁以前,万岁却是天王洪秀全和“双承哥朕坐天都”的幼主的专称,从这个意义上讲,万岁仍不失为天国中最高首领的代称。因为,在当时的太平天国*制度中,万岁称号是和天王权位紧紧连结在一起的。
郭毅生同志推断说:“天王与幼主以父子同称万岁,则上帝为洪秀全之‘天父’,自然得尊为万岁。耶稣是‘天兄’,既然其侄‘幼主’称万岁,耶稣得称为万岁方合于体制。因此,在太平天国之初就存在着四位万岁。”(见《历史研究》1978年第6期,第20—21页。)这条意见很值得商榷。
第一,倘若天父、天兄已经“尊为万岁”或“称万岁”的话,这样一件宗教上、*上的大事,又所谓“合于体制”,按理太平天国应当大书特书,中外官方文书及私家著述应当有所反映。但据史料证明,“在太平天国之初”根本不存在天父、天兄称万岁的任何迹象。
第二,《天条书》是太平天国于一八五二年颁刻的一部重要宗教*律书,要求“凡兄弟俱要熟读赞美天条,如过三个礼拜不能熟记者,斩首不留”。在其中规定的凡一切向天父“悔罪”、“朝晚拜上帝”、“食饭谢上帝”、“灾病求上帝”、“祭告皇上帝”以及“七日礼拜颂赞皇上帝恩德”等种种“奏章”和宗教仪式里,概未发现任何天父、天兄被“尊为万岁”或“称万岁”的条文。如果“在太平天国之初”就存在着天父、天兄二位万岁的话,为什么不将此种大事于该书中作出规定,令太平军将士知晓熟读呢?
第三,太平天国颁布的《天父下凡诏书》之一、之二,分别记述了一八五一年与一八五三年所谓“天父下凡”处理人间事务的情形,其中均载有天王洪秀全与天父下凡出场的仪礼。如果天王与天父已经共称万岁的话,为何书中只载有众臣下向天王洪秀全“山呼万岁”的文字,反而没有呼称天父万岁的任何字句呢?按照郭毅生同志的推论,即天王是天父之子,天王称万岁,“洪秀全之天父”理合也称万岁的话,那么,在天父下凡这种重大场合,天父岂不应同他的次子洪秀全一样,被大家“山呼万岁”吗?但《天父下凡诏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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