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后顾之忧,这无疑就大大提高了部队的战斗素质。《湖南通志》说:“我朝征讨,皆用八旗劲旅及各省绿营。嘉庆中,川楚剿匪始参以乡勇。迨粤匪起,而楚勇、乡勇攻战遍天下,盖兵制之一变也。至于驿递之馆人,排夫铺司之承充经编,皆兵属也。”(《湖南通志叙目》(一)。)曾国藩“长夫之制”的建立是加强军队后方勤务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后来的军队建置也有深远的影响。
“帐棚之制”则规定:“营官、帮办、书记、军伙等,共用夹帐棚八架、单帐棚二架。哨官、哨长、护勇共夹帐棚一架、单帐棚二架。……以上共夹帐棚十八架、单帐棚八十架。”(《曾文正公全集。杂著》卷一,页19;卷二“营制”。)
由于设立“帐棚之制”,湘军行军作战,驻扎各地,名义上就规定不准占住民房。曾国藩还编了一首“爱民歌”,让湘军士卒诵唱,其中宣称”第一扎营不要懒,莫走人家取门板。……第二行路要端详,夜夜总要支帐房。……第三号令要严明,兵勇不许乱出营。”要求湘军士兵自支帐棚、自择营地、自设营房,不许扰及民间。
当然,湘军并不象曾国藩所标榜和要求的那样严肃齐整,违反军纪之事屡有所见,例如当时驻扎在石埭的湘军朱品隆部,竟“将房屋拆毁以作柴薪,归民捉去为伊搬运,所有店铺被兵勇辈占居买卖。更有夫役人等,借名砍伐竹木而实搜取宝物。我邑城乡内外,房屋完全者,百无一二。如此横行,以致归民有官兵不若长毛之叹。”(《曾文正公集·批牍》卷二。页13;页3;页6—7;卷三,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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