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年前的戊戌变法运动,史学界历来认为是“改良主义”运动,这似乎已成了定论。对此,我实在不敢苟同。
若干年来,人们讲到戊戌变法时,首先总得小心翼翼地声明:“一般说来,改良主义运动是反动性质的运动,但在戊戌那个时候,变法运动代表着中国社会发展的趋势,赋有进步的意义”。有时,则换个说法:“改良主义的*路线与彻底的革命路线是对立的”,但在当时,戊戌变法却是“具有爱国性与进步性的*运动”,等等。
这些表述,无非是说明:在“反动”的一般性之下,存在着具有“进步性”的特殊现象。
所谓“反动”者,逆历史潮流而动之谓也。戊戌变法既“代表着中国社会发展的趋势”,为什么不能直率地肯定它的进步性,偏要给它戴上一顶改良主义的帽子呢?
在评述戊戌变法时,有的同志甚至说:戊戌变法运动“最大的教训就是:即使是含有进步意义的改良运动,也是要不得的”。到了十年浩劫期间,戚本禹索性直截了当地说:戊戌维新“所要改变的只是旧事物的某些枝节方面,而不是旧事物的质”,“改良主义即使在当时也绝不是中国人民的出路”。
戚本禹的叫嚣固然是别有用心的影射,但是,从戊戌变法历来是“改良主义”这个前提出发,戚本禹重复的,只不过是“改良主义”的题中之义。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