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的更新。而且执掌这些法律制度的官员更无从全局上更换,谈不上什么“变人”。于是好法不能变,好法无人行,则失败成定局矣!他深情地写道:
变事而不变法,变法而不变人,则与不变同耳。故先生(指康有为)所条陈章奏、统筹全局者,凡六七上,其大端在请誓太庙以戒群臣、开制度局以定规模、设十二局以治新政、立民政局以地方自治,其他如迁都兴学、更税法、裁厘金、改律例、重俸禄、遣游历、派游学、设警察、练乡兵、选将帅、设参谋部、大练海军、经营西藏新疆等事,皆主齐力并举,不能枝枝节节而为之。……无如下有老耄守旧之大臣,屡经严责而不恤,上有揽权猜忌之西后,一切请命而不行。故皇上康先生之所欲改革者,百分未得其一焉!使不然者,则此三月之中,旧弊当已尽革,新政当已尽行,制度局规模当已大备,十二局之条理当已毕详,律例当已改,巨饷当已筹,警察当已设,民兵当已练,南部当已迁都,参谋部当已立,端绪略举,而天下肃然向风矣[2](专集之一,P85)。
梁启超笔端常带感情,从这段文字中不难看出他变法时的*和变法没有实现的无限痛心。但变法是实实在在而又极为艰难的事情,尤其在封建制度根深蒂固的中国,想三个月就取得成功,是太富于理想了。何况光绪皇帝无权,即使有权有势也不像梁启超在这里论述的那么简单。梁的书生气于此可见一斑。
那么,是不是康梁等人太激进而遭至戊戌变法的失败呢?当然不是。梁启超的反驳和推论是有道理的。当前,仍有一些学者也认为“激进”是戊戌变法失败的重要原因。这很难令人接受。反过来讲,假如康梁的变法主张温和一点,变法的速度再放慢一点,变法就可以成功吗?肯定也不会成功。戊戌变法失败的根本原因不在康梁维新派的变法内容和具体策略上,而在于当时没有出现一个使变法成功的整体的社会环境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强大的促进改革的*和经济力量。从维新派本身去寻求失败的原因,是从枝节上来找,自然进入了误区;从中国社会本身去考察,才可能合理地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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